苏州市学士中心小学校阳光体育活动方案
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《学校体育工作条例》,确实落实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,我校树立了“健康第一,全面育人”的指导思想,切实加强体育锻炼。现根据教育局文件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此计划。
一、加强领导,建立机构
为规范和强化此项工作,确保执行到位,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。
组 长:沈志慧
副组长:周菁 戴晨康 胡俊丽
组员:钱缨 张婷 各班主任
二、学校内部协调一致,分级负责、落实责任
由学校统一协调,安排并提出具体要求,由教导处制定活动计划,分年级具体贯彻落实。
1、教导处:负责体育课和体育活动课程的安排、检查。
2、德育处:负责两操检查、考评。
3、体育组:负责早操、体育课、体育活动竞赛,运动队的训练安排以及课外体育活动和指导。
4、实行年级责任制,各年级必须根据学校统一安排,落实体育活动;开展活动分年级进行,任课老师按活动日程,组织开展,体育组协助指导,要确保活动时间、内容。
5、总务处负责体育活动课的器材保障(结合学校实际,增添必要的器材),负责场地器材的检查、对场地器材维修提出建议,发现隐患及时整改,在保证学生活动安全的同时确保活动课的正常开展。
三、具体安排:
1、广播操:15分钟“希望风帆”或者是啦啦操,由体育组负责具体安排。
2、眼保健操:上、下午各一次,合计10分钟。
3、每周一、二年级4节体育课:160分钟,三、四、五、六年级3节体育课:120分钟。
4、按计划开展体育竞赛活动。
四、体育场地器材
为保证此项工作开展,总务处征求体育组意见,结合学校实际条件,因地制宜增添一些必要的活动器材。
五、安全保障:
为保证学生活动安全,安办要定期开展对学校场地、器材的检查,发现隐患,及时整改。
六、体育组在组织学生活动中,高度重视学生活动过程的督促,做好安全教育,确保学生活动安全。
七、体育教师的课外体育训练和课外体育活动的开展、辅导按有关规定纳入工作量计算。